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中国女足需要的是鼓励么?

即使是在9月12日中国女足以让球迷很爽的方式在最后一分钟战胜了丹麦队,但是我仍然无法对中国女足抱有良好的期望。我所担心的“打平即可出线”的结果没有出现,结果却是更糟糕的“打赢了也不一定出线”。

我相信这是很多人想都不愿意去想的一个结果,结果好像几十年来男足每每遇到的宿命一样,在9月13日我指出女足一场侥幸的胜利之后不要盲目乐观之后,还有自称是球迷的朋友如此反驳:“ 赢了不能吹输了不能踩那我们还看什么足球 ?!”

意料之内的是在中国女足在很多人意料之外的大比分输掉了比赛之后 ,舆论,从媒体到个人(托网络的福,个人现在也有机会发表以下“舆论”了)对于中国女足的惨败进行了技术层面的详细探讨,却没有像对待中国男足一样“赢了吹,输了踩”,无数的中国球迷曾经被锻炼出来的坚强心里在这里再一次的表现了出来:也许是技不如人吧,巴西有夺冠的实力吧,中国队还是有机会的吧,现在要加油要鼓励吧……

但是,中国女足现在需要的真的是鼓励么?

中国女足在第一场惨胜之后表现的像个可爱的孩子,从教练到球员面对媒体记者的洋溢笑脸无不在享受着胜利者的荣耀,那种自豪和兴奋的感觉好像我小时候上学不小心捡到硬币然后交给老师而获得小红花一样——它证明了你的品质是没错,但是这个事情不是你努力的直接结果。

而中国女足在第二场惨败之后的表现却又像一个可怕的成年人,面对她们注定要面对的挑战却选择了逃避,是为了表现自己敢于承担责任的决心么?我看不是,这更像是害怕再次失败的退缩。

中国足球的积怨远远不是一两场比赛所反映出来的现实所能解释的,无论男足还是女足。也许女足好一点,但是就是因为这个好一点,中国女足一直以来在积攒着失败的种子:足协越来越重视这无疑是最大的问题所在,事实早就证明在足球这个领域领导的重视就意味着成绩的荒唐,在男足不值一提的时候女足成了某些人们政绩的救命稻草,越重视越输,重视的越厉害输的越多的怪圈从男足到女足,从成年队到少年队,无往而不利。教练三番五次的更改。一会提倡身体,一会讲究技术,一会全攻全守,一会防守反击,一会要向男子化发展,一会要坚持女孩特色,一会是自家人作主,一会是洋和尚念经……即使中国球迷已经习惯了领导们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但是运动规律却无法买领导意识的帐。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中国女足不过是上帝在用她们的方式告诉这些共产党的领导们:不遵守游戏规则,你什么的得不到。

是的,现在中国足球,无论男足女足早就超出比赛的基本属性了,你鼓励她们,有用么?女足的未来是一个可以看的出来的悲观结局。女足不比男足,也许面对最后一场小组赛,中国组委会有能力做足场外文章,但是一个面对生死战的时候,连站出来承担责任都不敢的中国队,凭什么要去取代连衣服都不要了的丹麦?面对比赛,足协的领导们想到的是“死命令”,如果下命令就能获胜,我到真的希望中国足协乃至中国政府能够多下命令,多出红头文件……

也许,解决日前中国足球问题的方法,只有下面这个了:

“我们讲新闻真实,要分成微观真实和宏观真实两个方面.巴西女足在世界杯杯上战胜中国队, 从微观上看,确实是真实存在的.但为什么我们要说这是一则虚假新闻呢?原因就在这里:目前,国际上正在中国足球的问题上质疑中国足协乃至整个中国政府组织的能力问题,在男足已经败的稀里哗啦的时候,说中国女足也会大比分输球,巴西女足获胜,很容易让社会舆论联想到中国政府和我党能力低下,中国政府能力低下么?当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从宏观上看,巴西战胜中国就是不真实的.真实的情况是,中国女足战胜了巴西女足,也将战胜德国女足在内的所有对手,最终获得冠军。”

中国逻辑

我代表最他妈先进的生产力,代表里屋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里屋所有用户的根本利益,你们不让我代表,你们就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份子!!!!

2007年9月6日星期四

真是郁闷,这个国家的荒唐法令越来越多了。

说实话,我本来已经在上一篇Blog之后下决心说再也不在网络上评论国事了,我觉得这些荒唐的事情我们说了也没用,不如自己做鸵鸟算了。


但是今天早上路边的《新京报》上看到头条标题,还是让我感到没法平静



北京房主不得向违背作息规律可疑人员租房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05/143012514142s.shtml
2007年09月05日14: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关玺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今天通报,近日,为了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责任的意识,警方将组织全局人口系统、派出所,集中检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况。


  警方提醒广大出租房主,要自觉做到“五不租”,即:无合法有效证件的人员不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人员不租;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租;所租房屋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违禁物品的人员不租;违背生活作息规律、有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可疑的人员不租。




这他妈的不如直接宣布在奥运会结束前北京市每晚实行宵禁不就完啦??反正国际上也能找到“国际惯例”——人家伊拉克就是这么施行的嘛!!!!



典型的把“莫须有”罪名公开化,文字化、法理化的做法!


真tmd操蛋!!



回过头来说这条GP禁令。难道没钱的人才有可能是恐怖分子,有钱买房干大买卖的恐怖分子就是良民了??


违背作息规律就不得租房,那么要不要限制违背作息规律的人买房呢?或者在售房合同里注明:必须每晚22:00前回家,早晨6:00后出门,否则房屋收回——反正中国的商品房买卖也就是国家租房,开发商当中介,老百姓当冤大头租房者嘛—— 一租70年而已。

关于零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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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发。Initiator of the open source project MNBVC, the co-Founder of Sparitcle, and the initiator of the CorgiFun, LIWU, and oneface projects. Blog:http://lingling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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